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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
发布者:罗智军    发布日期:2021-04-25    查看:17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西教育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8号)文件,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  申报条件及要求

  2. 1.参评成果产出时间必须是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可以是结项或未结项的课题成果。

  3. 2.要区分教学成果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单纯的教学成果。

  4. 3.只受理教育学科的研究成果,非教育学研究的成果不予受理。

  5. 4.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并按照学科相近原则,从教育学科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6. 5.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著作、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中选择一类,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将个人多项成果汇编成册。

  7. 6.系列丛书中不同作者的单本著作须独立参评,不能整体参评;个人撰写的多卷本著作须整体参评,不能拆分单评。

  8. 7.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如,参加过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等国家级评奖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都不能参评。

  9. 8.未参与过评奖的再版著作可申报,参与过往届评奖的再版著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可再申报。

  10. 9.中英文成果均可参评(其他语言的需提供中文版)。

具体要求请参看《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附件4)

二、成果申报材料及上报要求

(一)成果申报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

2.成果证明材料(附件2)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上报要求

1.本届成果校级推选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各成果负责人,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网络平台(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办公系统的“教师桌面”-“教师直通车”-“网络课程平台”-“质量工程”),按照“教学成果在线申报使用手册(附件5)”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2.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3日晚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推荐

1.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拟定推荐申报的成果,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

2.确定推荐申报的成果,整理完善申报材料,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形成电子版及印制纸质版后上报。

 

联系人:教务处罗智军3156803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8号)

附件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成果证明材料(参考样式)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5:教学成果在线申报使用手册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4-25至2021-05-0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
附件:
  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