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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
发布者:覃会喆  发布日期:2023-12-26 查看:8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成果进一步物化,现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遴选范围
2019-2022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项目尚未完成出版的第一主编,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二、遴选数量
学校拟立项教材数量根据必要性和申报立项教材质量而定。
三、教材类型与选题
(一)新编教材
职业本科相关教材;反映广西职业教育优势特色、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教材;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等。应在2024年12月前完成编写和学校审核。重点支持编写以下的教材:
1.职业本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相关教材;
2.结合教学改革项目的教材:与“双高计划”、“课堂革命”建设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品牌专业、教改研究等项目相关联的教材;
3.新型活页式、工单式、工作手册式教学教材;
4.促进“岗课赛证”融通的教材;
5.中高职贯通培养教材;
6.新开设的、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教材;
7.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
8.双语教学的教材;
9.螺蛳粉辅修班特色课程配套教材;
10.教学急需、填补专业空白的教材。
(二)修订教材
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4年12月前实现再版。
四、申报要求
(一)编写团队
1.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主编和编写人员的资质条件应符合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见附件3)相关规定。
2.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或讲师10年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项,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二)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物,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等配套出版物等)应合并申报。
五、时间安排
六、其他
通过学校评审评为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的项目,请二级学院于立项文件发布后的一周内将申报书(含签字盖章)及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含盖章)交至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覃会喆。
未尽事宜,请通过办公邮件、企业微信、办公电话(3155183)联系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覃会喆。
附件:
1. 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申报表(新编、修订)
2. 2023年校级立项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3. 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4. 校级规划教材在线立项申报使用手册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0-23至2023-12-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