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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校级教学成果奖
发布者:薛文  发布日期:2017-11-18 查看:30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第十四届(2017年)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柳职院教字〔201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17年开展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意义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促进教学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申报范围
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要求能够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且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产教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职教区域合作、继续教育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成果申报工作
(一)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为做好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学院决定成立由教工委全体成员组成的第十四届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评奖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研究所。
(三)各二级学院自行成立“第十四届二级学院教学成果奖初评小组”,负责教学成果奖的初评工作;职业教育研究所牵头成立“第十四届行政部门教学成果奖初评小组”,对行政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初评。
(四)各部门应按时完成学校及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开展二级单位教学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所有推荐材料请按要求认真填报、整理,推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
3.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4.教学成果统计表
5.成果所属项目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和目录)。
推荐材料打印稿(一式一份)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职业教育研究所办公楼507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薛文CRP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文
联系电话:3156701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成果总结
4.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5.教学成果统计表
6.《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7.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
材料提交时间:
2017-11-18至2018-01-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17校级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