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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
发布者:zlgc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27 查看:35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柳职院字〔2017〕44 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教职工(含签约聘用人员)
二、申报人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级教学名师;自治区(省)级以上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各级劳模;柳州市“新世纪个十百人才工程”二层次人才;柳州市拔尖人才。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工作热情,并致力于自身的不断成长发展。
4.有较强的专业引领、教育教学、项目研究、培养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5.有履行优秀人才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6.不具备上述第1点规定的资格条件,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请:
(1)有较突出的专业特长并在本专业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部门推荐。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评选建设15个左右优秀人才工作室。
四、申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3日—11月13日,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个人向所在部门申请,组织推荐的要征得推荐人选本人同意,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表》。在行政教辅部门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室的定位及相关工作内容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部)申请,不能归口的直接向教职工发展中心申请。
2.11月14日—11月17日,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审核推荐。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室职责、学校和部门建设发展需要,与申请人共同研究确定工作室建设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应有量化指标),并负责审核《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表》并填写推荐意见。
3.11月下旬,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人业绩成果、工作室建设目标定位、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建设内容与学校、二级学院(部)发展的关联性、建设成果的突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4.11月下旬,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5.12月上旬,公示。
6.12月上旬,授予证书和牌匾。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
2.11月17日前将本部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人员汇总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到教职工发展中心(办公楼306室)姚鲲鹏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姚鲲鹏老师邮箱。破格申请者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部门书面推荐意见。
联系人:姚鲲鹏,联系电话:3156293
附件:
1.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工作室申报人员汇总表
材料提交时间:
2017-12-27至2018-01-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17优秀人才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