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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
发布者:罗智军  发布日期:2020-12-18 查看:1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柳职院教字〔2010〕6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促进教学成果转化,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七届(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方案。它不完全等同于学术科研成果,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论文或专著,不是各级各类比赛获奖项目。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产教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职教区域合作、继续教育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特别说明: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已通过验收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已通过验收或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教学建设项目(包括专业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第十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本次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主动接受监督。
1.成果完成人自主申报。教学成果的完成人根据要求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
2.各部门评选推荐。各部门汇总申报的成果,自行成立“第十七届二级单位教学成果奖初评小组”(行政部门成果由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负责),负责教学成果奖的初评工作,进行公示,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成立由教工委全体成员组成的“第十七届教学成果申报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选,奖项等级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产生,投票须有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方有效;特等奖和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二等奖和三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
4.公示。“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报学校审定。
5.表彰奖励。对获得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完成人按照“实施办法”和有关人事表彰制度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材料上报要求
1.成果此次教学成果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要求为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网络平台( http://lzzy.kypt.chaoxing.com/),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推荐材料请按要求认真填报、整理。推荐材料按以下顺序上传,包括内容:
附件1: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附件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3:成果报告;
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
3.二级部门上报“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6)”,纸质打印盖章后于2020年1月25日前报送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办公楼302室。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办公室,联系人:覃会喆(3155183) 。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成果总结(样式)
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样式)
5.《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6.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排序汇总表
7.《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
材料提交时间:
2020-12-18至2021-03-2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第十七届(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