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23年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发布者:江其霞    发布日期:2023-03-28    查看:24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柳教办〔2022〕32号)文件见附件1我校有10个成果推荐名额,学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申报条件

1.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教材不列入评审范围为基础,且必须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2.申报等级和要求:

1)特优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自治区、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2)优秀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市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3良好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注:实践检验开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如课题结题后、教材出版后、培养方案制订后),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已经获得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主要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无新的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申报材料

1.成果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汇总表(附件3

3.成果报告(附件4

4.成果佐证材料(附件5

三、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事项

1

3月30日前

各部门报送《汇总表》至江其霞的CRP邮箱(不需排序,后续可修改)

2

45日晚24时

成果负责人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网络平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暂不需要签字、盖章)

3

4月6日-4月10日

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予以公示

4

4月11日-4月18日

教务处指导成果项目组修改申报材料

5

4月19日-4月20日

完成申报材料定稿、印刷、寄送

 本次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将作为2023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和培育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给予充分重视,做好成果培育和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可通过邮件、企业微信或电话联系教务处江其霞(行政办公楼302室),联系电话:3155183

 

附件1:柳教办〔202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申报汇总表

附件4:成果报告

附件5:佐证材料

附件6:2023年柳州市职教教学成果申报培训PPT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23328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3-28至2023-04-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3年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