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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发布者:江其霞  发布日期:2023-03-28 查看:2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柳教办〔2022〕32号)文件(见附件1),我校有10个成果推荐名额,学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申报条件
1.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教材不列入评审范围)为基础,且必须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2.申报等级和要求:
(1)特优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自治区、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2)优秀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市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3)良好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注:实践检验开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如课题结题后、教材出版后、培养方案制订后),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已经获得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主要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无新的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申报材料
1.成果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汇总表(附件3)
3.成果报告(附件4)
4.成果佐证材料(附件5)
三、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事项 |
1 | 3月30日前 | 各部门报送《汇总表》至江其霞的CRP邮箱(不需排序,后续可修改) |
2 | 4月5日晚24时前 | 成果负责人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网络平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暂不需要签字、盖章) |
3 | 4月6日-4月10日 | 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予以公示 |
4 | 4月11日-4月18日 | 教务处指导成果项目组修改申报材料 |
5 | 4月19日-4月20日 | 完成申报材料定稿、印刷、寄送 |
本次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将作为2023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和培育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给予充分重视,做好成果培育和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可通过邮件、企业微信或电话联系教务处江其霞(行政办公楼302室),联系电话:3155183。
附件1:柳教办〔202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申报汇总表
附件4:成果报告
附件5:佐证材料
附件6:2023年柳州市职教教学成果申报培训PPT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23年3月2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3-28至2023-04-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