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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
发布者:王岳  发布日期:2020-09-25 查看:7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0〕11号)文件(附件1),我校将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和名额
根据《通知》文件,我校教职工申报2021年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型为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三类。同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8项,其中: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2项、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3项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3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一般性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凡在“十三五”期间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3.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申报人)。
三、课题选题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课题申请人查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以《课题指南》为引导,课题组自主进行选题,确定研究范围和课题名称。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只从相应的申报类别中遴选,原则上不跨档评选立项。
四、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5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的研究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出版专著1部;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6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
2.纸质版材料交:薛文(办公楼601室)。
3.电子版材料发:薛文CRP邮箱。
五、学校评审和推荐
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六、申报日程安排
1.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9月19日
2.学校评审时间:9月20日——9月26日
3.申报人修改时间:9月27日——10月10日
4.学校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不详之处,请联系:薛文 ,电话:13978037696。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
材料提交时间:
2020-09-25至2020-10-1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